如果你正在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做准备,那么理解何时需要同时申请FCC-ID和FCC-SDoC认证就非常关键。这两种认证虽然都来自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(FCC),但它们的适用范围和合规要求差别很大,而有些产品因为功能复杂,怎么确定是否两种认证都需要?
一、同时需FCC-ID与FCC-SDoC认证的产品场景
1.带无线功能但可独立工作的产品
若你的产品在关闭无线功能后(比如禁用WiFi/蓝牙模块),仍可通过有线或其他方式正常运作,就属于此类型。
例如:
带蓝牙的有线音箱:当蓝牙关闭时,它仍能通过AUX接口播放音乐;
支持WiFi的智能家电(如扫地机、空调):即使不联网,基础功能(清扫、制冷)仍可运行。
2.带数据传输功能的USB接口设备
若USB接口不仅用于充电,还涉及数据传输(如U盘读写、设备互联),则其有线部分需通过FCC-SDoC(EMC测试),无线模块需通过FCC-ID(射频测试)。
典型产品包括:
无线打印机:USB传输文件+WiFi无线打印;
带USB的智能家居中控:既可通过USB配置设备,又支持远程控制。
3.组合型设备(主机+外设)
当主机带无线功能(需FCC-ID),而配套的普通外设(如电源适配器、有线键盘)需单独申请FCC-SDoC。
例如:
无线鼠标+USB接收器:接收器视为独立有线设备;
无人机+充电底座:底座作为普通电子部件处理。
二、判断的技术与合规逻辑
1.功能拆分原则:
FCC要求对产品的“有线”与“无线”功能模块分别评估。无线部分(如蓝牙芯片)需射频测试(FCC Part 15C/E),而有线部分(如电路板、电源)需电磁兼容测试(FCC Part 15B)。
2.风险规避:
若仅申请FCC-ID而未覆盖有线部分,可能因EMC干扰问题被海关扣留或面临高额罚款(最高150万美元)。
三、FCC两种认证操作差异
注:费用与周期可能因产品复杂度、实验室选择、是否需要人体SAR测试(如贴近人体的设备)等因素浮动。
四、关键注意事项
1.标签与标识:
FCC-ID必须在产品上标注(格式:厂家代码+产品代码,如2ABET-XX123);
FCC-SDoC无需标识,但技术文件需保存10年备查。
2.美国代理:
FCC-ID申请方需指定美国境内代理商(实验室可协助提供)。
3.设计变更管理:
硬件改动(如更换天线/芯片)或软件升级涉及射频参数时,需重新认证。
当你的产品兼具无线与有线功能,且二者可独立运作时,必须同时申请FCC-ID(管控无线部分)和FCC-SDoC(管控有线部分)。这不仅满足FCC对模块化功能的拆分要求,更能避免市场准入延误或法律风险。建议在研发阶段就与授权实验室(如具备NVLAP/A2LA资质的机构)合作,同步规划测试方案,可节省30%以上的成本。